人臉識別正式立法是機會還是挑戰?
近日,《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》12月1日表決通過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條例》第十六條規定,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,應當經本人同意并約定用途,法律、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
近日,《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》12月1日表決通過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條例》第十六條規定,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,應當經本人同意并約定用途,法律、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
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、血型、疾病和病史、生物識別信息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禁止采集的其他個人信息。據此,企事業單位、行業協會、商會等被禁止采集人臉、指紋、聲音等生物識別信息。
- 關于人臉識別技術侵犯個人隱私問題?
人臉識別技術是基于人臉相貌特征通過計算視覺系統訓練出來,每個識別對象都具有唯一性,結合互聯網+大數據在生活各方面的應用,識別對象處理關系到主動與被動識別,被動識別違背個人意愿,侵犯個人隱私,有可能把拍攝到的個人信息用于非法用途。
- 對于保護個人隱私方面有哪些方法或技術進行保護?
個人隱私保護主要還是靠個人自己,個人隱私包含人臉身份、學習工作單位、家庭地址等多種信息,云事通作為人臉識別、大數據服務企業,我們確保數據的安全管理,不泄漏用戶個人信息,對于在互聯網應用的圖片、文字數據進行加密處理。
- 如何看待對于“人臉識別”的正式立法問題?
人臉識別從無到應用到我們生活方方面面,高速成長應用只用了幾年的時間,這方便我們生活,同時因快速成長也產生很多安全隱患,有關管理部門出臺相關的管理政策制度,是看到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存在隱患可發生管理預防,是新技術推動,管理制度跟上的必然。
- 這一條例的落實,對企業將產生哪些促進作用?又會帶來哪些影響?
相關部門立法會讓人臉識別在生活上應用便安全、更放心,對提供人臉識別技術的企業制定更多標準和商業機會,促進人臉識別研發企業更高速健康發展。





